当前位置 :
从业资格考试《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相关多选题
刑法
八字精批流年运程八字合婚八字起名

1、【题目】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答案:

解析:

1、【题目】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特点是()。

选项:

A.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

B.案件事实、情节清楚

C.不需要采用专门的侦察手段即可查明

D.对社会的危害性小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受贿1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万元,甲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甲被没收财产的总额至少应为300万元

B.甲抢劫他人汽车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汽车应上缴国库

C.甲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所负赌债,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D.甲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因妨害清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没收财产和罚金应当合并执行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选项: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答案:

解析:

1、【题目】甲潜入某公安交通管理局会计室盗窃,未能打开保险柜, 却意外发现在该局工作的乙的警官证,随即将该证件拿走。随后,甲到偏僻路段,先后向9 个驾车超速行驶的司机出示警官证,共收取罚款900 元。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潜入会计室盗窃的行为,成立盗窃未遂

B.甲收取罚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C.甲收取罚款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D.甲收取罚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答案:

AC

解析:

冒充警察罚款,通常定招摇撞骗罪。另外,因为只罚款“900元”,没有达到诈骗和敲诈的数额较大标准(3000元),所以排除选项BD.

1、【题目】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乘坐公交车时和司机章某发生争吵,狠狠踹了章某后背一脚。章某返身打甲时,公交车失控,冲向自行车道,撞死了骑车人程某。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以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但打中了李某的胸部(未打中心脏)。由于李某是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与同伙经预谋后同时向王某开枪,同伙射击的子弹打中王某的心脏,致王某死亡。由于丙射击的子弹没有打中王某,故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人故意对赵某实施暴力,导致赵某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赵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

BCD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其基本观点是根据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在通常情况下,某种行为产生某种结果被认为是相当的场合,行为与结果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相当,指该行为产生该结果在日常生活中是一般的、正常的,而不是特殊的、异常的。A项中,甲在乘车的过程中,与司机发生争吵,并踹了司机一脚,导致公交车失控撞死骑车人程某,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结果之间是一般的、正常的,而不是特殊的、异常的,因此,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A项说法正确,不选。B项中,李某的死亡虽然不是乙直接的枪击结果,但是,李某有血友病,乙枪击的行为导致李某血友病的发作致死,因此,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B项说法错误,应选。C项中,丙与同伙共谋枪击王某,因此,丙与其同伙之间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虽然丙没有打中王某,但是,丙仍然要承担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因此,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C项说法错误,应选。D项中说“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因此,可以断定,医生仅是一般的过失,该过失行为只是没有“挽救”赵某的生命,而非是该过失可以独立导致赵某的死亡,因此,医生的行为不能阻断丁对赵某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项说法错误,应选。

1、【题目】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答案:

解析:

1、【题目】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

选项:

A.甲穿过铁丝网从高尔夫球场内“拾得”大量高尔夫球

B.甲在夜间翻入公园内,从公园水池中“捞得”旅客投掷的大量硬币

C.甲在宾馆房间“拾得”前一顾客遗忘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D.甲从一辆没有关好门的小轿车内“拿走”他人公文包

答案:

ABCD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四个选项中,高尔夫球、硬币、笔记本电脑、公文包都是基于特定空间内(铁丝网、公园、房间、轿车)由被害人占有的财物,行为将上述财物窃取的行为,都构成盗窃罪

1、【题目】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

解析:

1、【题目】对犯有行贿罪的犯罪分子应该给予如下处罚()。

选项:

A.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D.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判令退赃

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选项:

A.甲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B.乙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C.丙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进出口许可证

D.丁复制、发行盗版的《国家计算机考试大纲》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非法经营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故

A项符合题意。《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

B项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而非构成非法经营罪,不符合题意。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属于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经营行为的表现方式之一。另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所有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例如:矿产开发、森林采伐、野生动物狩猎等许可证。故

C项符合题意。《刑法》第217条第(一)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据此可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表现方式之一,故

D项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而非构成非法经营罪,不符合题意。

1、【题目】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

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

答案:

解析:

1、【题目】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 万元中的 9 万元交给甲,其余6 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 万元,使银行遭受800 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

BCD

解析:

《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甲指使乙向丙单位所要财物的行为属于受贿罪中的索贿,同时,甲乙构成共同犯罪,犯罪金额应该是两人所得金额之和,而非是各自的实际所得金额,因此,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甲乙的行为同时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根据题干可知,甲乙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是索贿后实施的行为,在索贿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给出是为了该违法行为而索贿,因此,这两个违法行为分别构成犯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CD说法正确,应选。

1、【题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答案:

ABD

解析:

暂无解析

【从业资格考试《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相关多选题】相关文章
字典翻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八字精批 八字合婚 八字起名 八字财运 2024运势 测终身运 财运分析 批八字
已出生未出生
不够精彩?
最新更新
精品分类
优秀刑法推荐
PC端 | 移动端 | mip端
字典翻译(zidianfy.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电话:  邮箱:
Copyright©2009-2021 字典翻译 zidianfy.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2014709号-7
lyric 頭條新聞
复制重新加载
原创不易,您的支持将成为鼓励我的动力
《从业资格考试《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相关多选题|从业资格考试《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相关多选题汇总15题考试-字典翻译考试网》
1、付费复制方式
支付宝付费后即可复制当前文章
限时特价:5.99元
原价:20元
打开支付页
2、微信付费复制方式
微信扫码付费后即可复制当前文章
限时特价:5.99元
原价: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