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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相关单选题
专业基础课(法学)

1、【题目】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

D

解析:

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1、【题目】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选项: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读职罪

答案:

D

解析:

放火罪与虐待罪、危险驾驶罪都是故意犯罪

1、【题目】李某于 2012 年 7 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的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 2013 年 8 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 2015 年 10 月时李某的住所在

选项: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答案:

C

解析:

题目中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但未落户,后又在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因病住于丁市医院。

《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知丙为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到2014年8月),丁为医院治病所在地,故选C丙市。

1、【题目】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选项:

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抗辨权

答案:

A

解析:

形成权效力强大,一旦过了法定或约定期间,需要产生彻底消灭的法律效果,故需要除斥期间进行限制,A正确。限制请求权的通常为诉讼时效。支配权与抗辩权由于权利性质决定,通常不受时间限制。

1、【题目】甲将乙的和联系方式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声称乙欠钱不还,是个骗子,经查,甲所说与事实完全不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选项: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荣誉权

答案:

B

解析:

姓名权指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妨害和侵害。侵犯姓名权的方式主要有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姓名的命名。名誉权是指维护自己名誉不受他人恶意贬损或者损害。题目中甲虚构事实在朋友圈说乙是骗子,构成对乙名誉权的侵犯。肖像权是指形象的再现、肖像的使用、排除侵害的权利。(侵害肖像权要有营利的目的)。荣誉权是指接受荣誉称号、奖励,排除他人妨害和干涉的权利。

1、【题目】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 50 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 50 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消灭的原因是

选项:

A.混淆

B.免除

C.低销

D.清偿

答案:

A

解析:

甲公司欠乙公司50万贷款,乙公司欠甲公司50万租金,两者合并后,基于混同(规范主体的混同)而使债消灭。

1、【题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选项: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

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且致入死亡、侵害了生命法益),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标准的犯罪构成。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派生的犯罪构成(减轻的犯罪构成)。

1、【题目】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选项: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

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

C.以在网上发贴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答案:

A

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亲戚获得谅解的不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的目的是获得财务。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偿还是其他原因。

1、【题目】下列选项中,即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选项:

A.洗钱罪

B.遗弃罪

C.玩忽职守罪

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答案:

C

解析:

玩忽职守罪既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遗弃罪与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罪是不作为犯罪,洗钱罪是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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