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目】2017年9月l2目,乙公司从甲公司处租赁了一套办公家具,租期一年。年12月282017日,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该套家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公司,双方签订了办公家具买卖合同,丙支付了l0000元预付款,但家具尚未交付。甲于2018年1月6日对买卖合同进行了追认。
问题:
(1)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谁?为什么?
(2)买卖合同于何时生效?为什么?
(3)若甲未追认买卖合同,乙应当对丙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答案:
(1)甲是买卖合同的卖方,丙是买方。(1分)对于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权利人追认后,该权利人和相对人形成合同关系.无权处分人转化为代理人。本题中,甲追认了乙和丙签订的买卖合同,则甲是买卖合同的卖方,丙是买方,乙成为甲的代理人,(2分)
(2)买卖合同自2017年12月28日起生效。(1分)对无处分权人所签订的合问,权利人追认的,合同自始有效,本题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是2017年12月28日,则买卖合同自2017年12月28日起生效。(2分)
(3)乙自行承担责任。退还丙10000元预付款,并赔偿损失。(2分)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的,对权利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本题中,如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未经甲追认,则对甲不发生效力,乙应自行承担责任,退还丙10000元预付款.并赔偿损失。(2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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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答案:
答: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产品安全是法律对产品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最起码的限度。
(2)产品应具有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产品的使用性能是产品的价值所在,也是产品被购买者或使用者接受的原因。不具备相应的使用性能的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就会形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或损害,构成生产者的责任。
(3)产品应当符合在其表面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情况。对产品性能或采用标准的任何陈述都构成生产者对产品的购买者或使用做出的产品质量担保, 不论这种陈述采用的是什么形式。即使产品本身质量合格,但不符合生产者所做出的有关产品质量的陈述,生产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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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破产财产的构成
答案:
破产财产是指债务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可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分配的该企业的财产。它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企业破产时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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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除名退伙的情形。
答案: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分)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1分)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1分)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分)(1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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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答案:
(1)以欺诈、肋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2分)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分)(2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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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破产财产的构成
答案:
破产财产是指债务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可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分配的该企业的财产。它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企业破产时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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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甲企业在葡萄酒类商品上注册了“思念”商标后,将“思念”牌葡萄酒投入市场销售。经过长期经营,“思念”牌葡萄酒在市场上享有极高声誉,为广大消费者所喜爱,具有了较强竞争力。其后,乙企业在其生产销售的服装上使用了与“思念”商标近似的商标,误导了公众。
问题:
(1)甲企业的“思念”商标是否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为什么?
(2)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1)甲企业的“思念”商标可认定为驰名商标。(2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②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③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③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本题中,甲企业注册的“思念”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极高声誉,为广大消费者所喜爱,具有了较强克争力,符合驰名两标的认定条件,可认定为独名商标,(4分)
(2)乙企业的行为不合法。(2分)我国《商标法》规定,蔡仿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弛名商标注历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禁止使用,本题中,乙企业在其生产销售的服装上.使用了与注册的驰名商标“思念”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了摹仿,误导了公众,致使甲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侵犯了甲企业的合法权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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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答案:
答: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产品安全是法律对产品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最起码的限度。
(2)产品应具有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产品的使用性能是产品的价值所在,也是产品被购买者或使用者接受的原因。不具备相应的使用性能的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就会形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或损害,构成生产者的责任。
(3)产品应当符合在其表面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情况。对产品性能或采用标准的任何陈述都构成生产者对产品的购买者或使用做出的产品质量担保, 不论这种陈述采用的是什么形式。即使产品本身质量合格,但不符合生产者所做出的有关产品质量的陈述,生产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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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除名退伙的情形。
答案: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分)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1分)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1分)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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